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聘40名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8日以后出生);报考B岗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8日以后出生),且需由镇(街)政府(办事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6、具有枣庄市台儿庄区户籍(2023年9月8日(含)前取得);
7、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8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携带申请加分证明材料于2023年9月21日(9:00--11:30;14:00--17:00)到台儿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劳务合作中心(区驻地兴中路7号)现场提交,逾期未通过审核的不予采信。申请加分证明材料包括:提交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不能应聘的情形: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曾参加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非法上访的人员;(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至9月18日16:00 。
查询时间:2023年9月15日11:00至9月19日16:00 。
报名网址:www.tez.gov.cn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理解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2023年9月18日16:00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负责。
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15日11:00至9月18日17:00。
台儿庄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5日11:00—9月20日12:00 。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四)资格审查
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台儿庄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社会工作师资格证》、《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需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B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交镇街政府办事处出具的工作认定证明一份。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应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社会常识、计算机基础、社区建设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等基础性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办公室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录职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因报名达不到招录计划而造成的空缺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2022年台儿庄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的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9:00至2023年9月23日上午9:00。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
(六)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以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职业素养、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考官宣布的成绩不是最终成绩,因为有多个同职位的面试考场,所以为了公平公正,面试成绩需要加权处理: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分数×该考场的加权系数。加权系数=总平均分(所有考场总分÷总面试人数)÷本考场的平均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成绩还相同,仍然无法确定的,由笔试报名先后确定顺序。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内的城市社区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发放《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通知书》,凭《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任。因个人放弃、不符合聘任条件等原因造成所需差额,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并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镇街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0.8倍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缴纳企业职工的五险一金,享有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依法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五、管理服务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由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与用人镇(街)签订用工协议。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有组织关系的转至所在社区。
建立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5)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6)不能胜任工作的;(7)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被解聘的人员,不再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六、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录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 6639106 0632—755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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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原标题:2023年枣庄市台儿庄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xxgk.tez.gov.cn/qjbm/qrlzyhshbzj/202309/t20230908_1751451.html